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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试点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25-06-12 15:04:19.0浏览次数:32

各省、市、县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及相关单位:

2025年6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试点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工信厅高新函[2025]231号),组织开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试点工作,生产力促进中心可作为第三方服务类主体申报试点。现将《通知》予以转发,请各省、市、县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高度重视,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安排,做好申报工作。有关申报事项如下:

一、申报单位线上申报。申报单位通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信息服务平台(sd.miitip.com)注册并填写申报信息(申报书模板见附件2、附件3),于2025年7月20日24时前完成线上提交,并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二、省级部门审核推荐。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新技术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试点审核、推荐工作,于2025年7月31日24时前在线出具推荐意见(含排序)。

三、综合评审。试点工作由部高新技术司组织实施。通过现场答辩、专家评审,择优遴选形成试点名单并公开发布。

四、保障措施。请推荐部门充分调动辖区内相关单位的积极性,指导和支持试点主体开展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强政策指导和服务,组织开展“创新引擎培育全国行”路演等活动,强化与国家产融合作平台等资源对接,跟踪评估试点成果成效,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对于试点成效良好的,编入典型案例名录,并予以接续试点资格。

五、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

工业和信息化部高新技术司    柳嘉欣 010-68209986

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 黄蕴华 010-88686369

2.技术支持 

郭海伟 13910161047

3.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

武美娟  010-68207649

 

附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通知链接: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5/art_bedbf0dad90042f59c6a0bd8c55874fa.html

2.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试点申报书(模板).docx

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试点申报书(模板).docx

关于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试点的通知.pdf

 

   

 

                 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

                          2025年6月11日